平陽縣檔案館檔案利用指南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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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: 1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組織,持本人有效證件(身份證、工作證、學生證等)或者相關組織介紹信等合法證明,可以直接到檔案館利用已開放的檔案。 2、外國人或外國組織利用本館已開放的檔案,須持有關主管部門介紹信并經檔案館同意。 3、公民和組織利用未開放檔案,利用者應當憑相關組織或公民戶籍所在地鄉鎮(街道)以上介紹信、本人身份證,到檔案館辦理申請手續。 4、屬于國家秘密、商業秘密和他人隱私范圍的檔案(如婚姻檔案、產權檔案等),由檔案館根據有關規定審核確定。 二、閱卷 1、館藏檔案一般不外借,利用者應當在檔案館指定的閱覽區域內利用檔案。維護正常工作秩序,嚴禁大聲喧嘩。 2、所調文件檔案資料只限本人閱讀,不得相互傳看和自行拍照復制。需要摘錄、復制、拍攝有關材料,須征得工作人員同意后,方可摘錄、復制、拍攝。 3、愛護文件檔案資料,嚴禁私自裁剪、拆散、抽出、調換以及在文件檔案資料上加注、勾劃、涂改、折疊等,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。如發生上述行為,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。 4、文件檔案資料查閱后,應嚴格執行《保密法》,保守國家機密。查閱完畢后,應當面交還工作人員。 5、利用者還可以通過信函、電話、傳真、電子郵件、網上查檔等形式按規定查詢指定檔案、資料。 6、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。嚴禁攜帶煙、火、易燃易爆品、有害氣體、寵物、食物等進入查閱區域。 三、辦理時限: 對直接到檔案館的利用者當日予以受理,通過浙江檔案服務網查詢的2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,對通過信函、電話、傳真、電子郵件查詢的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。 四、開放時間 周一至周五(節假日除外) 上午8:30-11:45 下午2:30-5:45(夏令時) 上午8:30-11:45 下午2:00-5:15(冬令時) 五、辦事機構 平陽縣檔案館一樓查閱大廳 聯系電話:0577-58198559、13868331518 地址:平陽縣昆陽鎮縣前街1號(縣政府大院5號樓) 六、辦事依據 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 2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》 3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 4、《各級國家檔案館開放檔案辦法》(國家檔案局1991年12月26日頒布) 5、《外國組織和個人利用我國檔案辦法》(國家檔案局1991年12月26日頒布) 6、《浙江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〉辦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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